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暨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规划评奖部 发布日期:2024-09-09 阅读:2005

各旗县区委宣传部,稀土高新区党务综合部,市直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业宣传部、各大中专院校科研(技)处、市属各社科类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及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目标,市社科联(院)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暨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课题的主持人必须从事过研究工作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含)或硕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具有硕士学位或教学科研能力的副处级以上(含)领导干部和中高级管理人员也可作为申报人申报课题。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原则上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暨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项课题指南》的原题进行申报,也可根据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2.课题需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自治区、包头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举措、创新做法和重要成效进行申报。

3.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包括2024年度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凡获得国家、自治区级社科规划项目、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相同的研究内容,或公开发表的相同内容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近三年内被撤题的市社科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4.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实际情况,有充分分析和论证,避免过度模型化,力求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能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咨政参考。基础理论研究要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

5.课题承担单位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立项后能够开具正规的完税发票(收款人为课题承担单位)。

三、具体事宜

1.各申报者需登录包头社科网www.btskw.com.cn,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课题申报所需材料电子版(附件1-5)。

2.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封皮封底使用云纹纸,经申报单位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五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及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的背景资料,否则不予受理;《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由课题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

3.申报材料电子版(word文件格式)中,《申报表》命名为《单位全称-姓名-申报表-题目》,《论证活页》命名为《单位全称-姓名-论证活页-题目》,由各申报单位统一发送至btsklghpjb@163.com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课题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课题。由科研管理部门(或宣传政工部门)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严把意识形态关,签署明确意见,于2024年9月20日之前将审定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以及全套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我联(院)规划评奖部。

5.课题研究时长为6个月,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具体完成时限以课题立项协议书日期为准。

 

联 系 人:小红   史林

联系电话:0472-5619412

电子邮箱:btsklghpjb@163.com

通讯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C区0929室

                 

             

包头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包头市社会科学院

                                   2024年 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