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包头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发布:规划评奖部 发布日期:2023-12-25 阅读:3184

12月22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对包头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报》,内容如下。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高职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论述,激励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服务包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8月,我市启动了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根据《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和奖励办法》(包府发〔2013〕73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经评选、公示、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对42项学术成果授予包头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低碳约束下黄河流域城市土地利用效率研究》等5项成果为一等奖;《秦汉历史专题探研》等13项成果为二等奖;《包头城市品牌形象设计研究》等24项成果为三等奖。

希望获奖者和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再接再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有解思维,继续潜心研究,多出精品力作,为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推动打造文化高地、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贡献包头社科力量。(此件公开发布)